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我局于2020年7月13日公告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违法当事人作出催告(详见附件)。
因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在惠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
请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将??罱芍林付ㄒ?,逾期仍不履行的,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上述违法当事人可在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或申辩;逾期不陈述或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或申辩的权利。(地址:惠州市江北文明一路25号交通大厦违章处理室,联系电话:0752-2833281)
附件:违法车辆牌号及《催告书》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第二期公告案件的《催告书》送达公告.pdf
附件惠州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第二期公告案件的《催告书》送达公告.pdf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1月24日
附件:
违法车辆牌号及《催告书》
序号 | 车牌号 | 催告书编号 | 案件编号 | 催告时间 |
1 | 粤L60876 | 粤惠交催〔2020〕00287号 | 441300201907957 | 2020.11.2 |
2 | 粤L60876 | 粤惠交催〔2020〕00288号 | 441300201907973 | 2020.11.2 |
3 | 湘L75767 | 粤惠交催〔2020〕00289号 | 441300201908077 | 2020.11.2 |
4 | 湘L75767 | 粤惠交催〔2020〕00290号 | 441300201908074 | 2020.11.2 |